西湖镇、西洲乡,区直各单位: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五条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7日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五条政策措施(试行)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暖企惠民政策,参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实行购房契税财政补贴。自2026年1月1日起,在镇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包含商铺、车位、车库、杂物间)的自然人购房者,按其实际缴纳的契税予以50%的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税务所、区自然资源局、区房管局)
二、拓宽人才购房补贴范围。凡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在我区创业就业,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或录用为公务员、并在西湖缴纳社保的人员,在镇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人员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及技师补贴标准为75元/平方米;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及高级工补贴标准为60元/平方米;专科生及中级工补贴标准为50元/平方米。以上人员同时符合我区现行人才政策相关规定的,按“夫妻双方从高”原则兑现购房补贴。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以其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作为补贴计算基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委组宣统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房管局)
三、优化购房落户及入学条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购房人已完成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可参照“有房有户”类别就近入学,可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常德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区房管局、区税务所)
四、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政策期间职工在镇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由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补充购房资金,进一步减轻家庭购房压力,助力“住有所居”(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出台“二孩”及“三孩”家庭住房支持政策。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三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分别提高至96万元、104万元(额度提高有效期至2026年5月27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本政策措施中涉及的相关补贴资金,均由区级财政负担。
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1日。
本政策措施由区房管局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若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