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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管理区2016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2016-10-28 11:02 来源:西湖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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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中求进”的目标任务,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计生会议精神,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扎实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基层基础、稳定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截止9月30日,全区全年出生人口544人,人口出生率11.18‰,人口自然增长率6.3‰,符合政策生育率96.51 %,综合避孕节育率 84.86%,出生人口性别比为93.59。现就一年来的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工作保障,党政领导责任有效落实

(一)落实党政责任。今年以来,区委、区管委对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于2016年1月15日和4月13日对卫生计生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重点讨论研究了在生育政策调整、机构改革、乡镇和村级合并情况下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着力点和奋斗目标。同时也研究确定了今年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标准,会议明确指出,要克服财政困难,优先保证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在上年度的基础上略有增长。

(二)严格奖惩兑现。 2015年我区有同兴村、新桥村、鼎园村等3个村被区委、区管委“黄牌警告”,实行重点管理。我区严格按照2015年初制定的考核评估方案兑现了奖惩,在年终区财政下拨村级工作经费时,必须经过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并与年度计划生育考评结果挂钩,这3个村均被扣减了6000元。除了经济处罚,乡镇还取消了这3个村2015年度的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对村支书和村主任及村专干均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机构改革到位。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早在2002年机构改革当中就合并在一起,2005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正式单列,2015年底的机构改革中又正式明确。2015年底的乡、村合并,我区从原有的3个乡镇合并为2个乡镇,乡镇合并改革时,我区乡镇均单独设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均各明确行政编制4名,职能设置包括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基本职能,计划生育服务所事业编制各4名。村级合并我区共计减少了6个行政村,全区村居从28个减至22个。根据省、市委编办关于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卫生监督与计划生育执法机构整合有关事项的要求,区委于6月29日研究确定成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和“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并分别赋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执法职能,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四)细化考核方案。今年,区委、区管委制订了《西湖管理区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西湖管理区2016年度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西湖管理区2016年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西湖管理区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考核内容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力争人口计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同时,明确了在省、市年度考核中,力争确保实现“提质保类”目标。

(五)明确工作责任。在5月中旬的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大会上,区委、区管委与2个乡镇和10个人口计生综合治理部门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2个乡镇和村(居),10个综合治理部门分别与有二级机构的基层单位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区计生工作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级级相连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网络,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

(六)强化绩效考核。在区委办和区管办制定的《关于下达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西发[2016]7号)文件中,明确计划生育工作为5个“一票否决”之一。计划生育工作(含计生协会工作)在对乡镇绩效考评中占总分为百分制中的10分。

(七)保障经费投入。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优先考虑、按需安排、足额保障、逐年增长”的要求,争取财政支持,切实保障利益导向政策兑现资金、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免费公共服务所需经费、切实保障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经费需求、切实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运行所需经费。全年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预算达到了305.44万元,在去年284.46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了20.98万元,增长率达到了6.87%。二是及时足额保障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资金按月发放,在上级资金未下拨的情况下,区财政先垫资及时发放到位。三是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对上级下拨专项资金按要求全部拨付到位并实行了专款专用。

二、强化基层基础,各项主要工作平稳发展

2016年以来,我区坚持夯实基层基础不动摇,虽然生育政策调整,机构改革,乡村合并,计生工作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我区的计生工作并没有因上述情况而受到影响,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不动摇,基层基础得到有效夯实。

(一)人口出生基本稳定。截止2016年9月30日生育544人,其中:政策内生育52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51%;一孩生育258 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100%;二孩生育259 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8.07 %;多孩生育27人,其中政策内13人。补报往年出生40人。

(二)出生性别比下降明显。2016年全年生育的544人中,男孩为263人,女孩为281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 93.59,较上年度下降 27.7个百分比。其中一孩生育男孩113人,女孩145人,性别比为 77.93;二孩生育男孩134人,女孩125 人,性别比为107.2;多孩生育男孩16人,女孩11人,性别比为145.5。

(三)社抚征收逐渐下降。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全区违法生育个案233 例,立案数 233例,立案率 100%,应征金额 703.16万元,已征收 265.58万元,征收到位率为 37.77%,征收面为 52.79%,足额征收面为 3.43%。

(四)流口服务管理有效加强。我区经济基础差,外出务工人员多,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难度大。截止9月30日止,全区全员人口48630人,已婚育妇9987人;全区采集入库流出人口10720人;流出人口采集入库率占全员人口比例为22.04%。全区流入人口信息采集入库 432人,其中男性流入人口239人,女性流入人口193人(流入已婚育妇 125 人,占流入女性比例达64.8 %)。

为了提升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我区加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信息采集入库。首先,全面清理流动人口。各乡(镇)对流动人口每月进行1次全面清理清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提高匹配率,及时更新流动人口数据库。对重点流出地进行重点清查,为提高流动人口匹配率打下了好的基础。其次,全面建立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将流入已婚妇女纳入经常化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PADIS信息平台及时向户籍地通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变动情况,加强与异地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合作。第三,全面加强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服务。采取以村(居)服务管理为主、委托现居地落实和利用节假日流出人口返乡落实生殖健康检查及长效节育措施相结合。二是加强信息效果应用。在全面加强信息采集入库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信息互动作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全区全员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发送和接收各类业务信息8656条(其中发送信息3427条、接收信息5229  条),信息协查和反馈及时率均为100%,未出现1例信息逾期反馈。在已发送信息中,发送的重要信息1366条,对方确认801条。在已接收信息中,来源于流入地重要信息接收247条,确认234 条。来源于流出地重要信息接收34条,确认29条。来源于异地重要信息接收596条,确认540条。PADIS协查通报信息接收296条,确认265条。实时通信息接收1668条。湘粤信息通报接收 383 条。三是加强公共均等化服务。首先,全面加强流入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区流入已婚育妇 125人中,落实了结扎手术的43人,上环手术的36人,药具避孕20人。全区流入已婚育妇一年来已进行孕环情检查 141 人次。流入6个月以上的应参加孕环情检查的已婚育妇均按照规定进行了一次以上的孕环情及生殖健康检查。其次,全面加强流入人口孕产期管理服务。本年度内流入人口出生10 人,10名孕产妇都在我区人民医院等进行了孕产期进行保健服务。5名孕产妇在我区人民医院住院分娩,在怀孕期间进行了孕产期保健服务,并录入了实时通。第三,全面加强流入人口出生婴幼儿预防接种管理服务。2016年期内出生10名婴儿中有5 人在西湖区人民医院出生,在西湖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免费接种了乙肝疫苗和卡介苗 10 人次,凡是接生的新生儿都在24小时内免费为新生儿进行乙肝疫苗及卡介苗接种;西湖疾控部门对于所有流动儿童均开展了和常住儿童一样的免费接种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疫苗,享受均等化服务。第四,全面加强流入人口免费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建立工作。2016年,全区从5月份开始着手对流入人口抓紧免费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的建立。集中对全区流动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全区2016年已为流入人口免费体检、建档 83 人次。

三、强化宣传倡导,全面两孩政策平稳落地

(一)及时宣传“全面两孩”政策。2015年10月29日中央《决定》和2015年12月30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稿)及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稿)发布后,我区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和电视台进行了转载和滚动宣传,印制了10000份宣传折页发放到户宣传,并在人口集中、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以宣传栏目的形式进行了宣传。区委中心组学习和区委党校主体班培训均把中央《决定》、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学习重点。

(二)及时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在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本)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发布后,我区卫计部门及时组织乡镇计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乡镇也组织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和村级专干进行了学习培训,确保了“全面两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在我区的全面落地。

(三)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监测。我区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建立了月出生人口数据分析机制,每月初对出生人口信息实行动态监测。截止9月30日,我区一孩出生人数较上年同期减少 61 人,一孩率为47.4% ,较上年同期下降12.45%;二孩出生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61人,二孩率为47.6%  ,较上年同期上升10.45%;多孩出生人数27人,较上年增加 11人,多孩率为4.96 %,较上年同期上升1.83 % 。                               

(四)抓好生育服务登记制度改革。自从2015年12月31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湘卫指导发[2015]3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区迅速按照该文件精神,对我区生育服务登记制度进行了改革。截止目前,我区生育服务登记制度改革已平稳落实到位。一是简化了办证程序。把一孩和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办理职责全部下放到乡镇,全面落实首接责任制、承诺制和代办制,特殊情况可以特事特办,切实方便群众。二是实行了跟踪管理。户籍地、现居住地和从业地应加强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孕情跟踪服务管理,预防“两非”行为。已生育二孩的,指导其自主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三是强化了督导检查。对于生育服务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核实不认真、协查不配合的,或者隐瞒篡改生育服务登记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并纳入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

四、强化责任落实,计生综治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我区的计生综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综合施治、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不动摇,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重点抓好政策兼容、信息共享、协同管理、计生审查等工作。

(一)兑现考核奖惩。去年12月,我区对12个计生综治单位按照年初考核办法,认真组织考核评估,对2015年度的计生综治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评,今年2月16日,在全区经济工作会上,对8个计生综治先进单位给予了表彰和奖励。

(二)加强工作督导。今年,由于省、市对计生工作考核内容调整,工作要求变化,对上报平台的资料上报提前,为了确保综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区加大了工作调度力度,对计生综治工作先后分别召开了7次计生综治工作部署安排会、形势分析会、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班。6月22-24日对全区10个计生综治部门进行了全面督查,并以西人口领函[2016] 1号文件下发了督查通报。

(三)严格计生审查。卫生计生部门严格按照区制订下发的《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对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班子建设、各界代表、招录人员共320名对象进行了资格审查;同时,还对民政、移民、教育、农业、人社、住建等部门拟享受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优待政策的对象进行了审查,不是计划生育家庭的均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信息共享。截止9月30日,人社、工商、住建、民政、公安、教育6个计生综治单位均按要求分别落实数据打包通报、纸质通报、实时通报三种方式,对乡镇、区卫生计生局进行信息通报。工商部门通报了77条已婚育龄妇女办理营业执照信息,民政部门通报了432 条婚姻登记信息,公安部门通报了 835 条新生儿上户和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151条,教育部门通报了666条小学新生入学信息,人社部门通报退休人员信息501条。区人民医院实时通报新生儿出生信息 341 例、产前检查信息1081 例。住建部门施工工地无流入已婚育妇,也实行了零通报。

(五)力推政策优待。一方面,我区各相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在妇幼健康、就学、就医、就业、创业、建房等方面落实了优先优惠政策。今年,我区继续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进行提标扩面,省卫计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是90对,我区把城镇居民目标人群也全部纳入,并从240元/对提高到300元/对;为26名特扶对象每人增发600元生活补助共计 15600元;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对26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人给予500元慰问金,共计 13000元。教育部门对172名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在贫困生生活补贴时增加20元。民政部门对315个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优先享受城乡低保,并在同等条件下每月提高20元/月/户的保障金;对5名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对象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对5名独生子女家庭患者提供医疗救助时增加救助200元/人。移民部门开展了“计生特困家庭行动”,对18个特殊困难家庭给予了1000元/户的救助;在安排节余指标资金时,对15名考上大学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户给予3000元每人的助学补助。农村工作部门在安排涉农扶持项目时,对5个计划生育家庭农场培育扶持项目给予5000元/户的补助。住建部门在落实危旧房改造项目时,对6个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视贫困程度给予了2000元至12500元的补助。另一方面,还加强了计生特困家庭走访慰问。春节期间,区委办、区管委办下发专门文件,要求21个区直部门单位和乡镇结对走访慰问26个特殊困难家庭。全区走访慰问计生特困家庭50户,发放救助资金45200元,慰问手术并发症患者6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9900元,走访慰问基层困难计生工作者6人,发放慰问金1200元,走访慰问留守儿童17人,发放慰问金5100元,走访慰问特扶对象25人,发放慰问金10000元。全区共计发放走访慰问资金123500元,走访慰问了162户(人)。

五、强化“两非”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大幅下降

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 93.59,较上年度下降了 27.7个百分比。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发文,计生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加强“两非”整治工作领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卫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进行专题部署。今年5月17日,在全区召开的人口计生工作会上,计生分管领导在大会上作了统一部署和安排,4次在计生工作例会上就我区整治“两非”工作形势进行分析和安排。三是纳入年度考核。年初将整治“两非”工作纳入各乡镇和相关综合治理部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责任。四是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整治“两非”工作的推进。 五是强化宣传倡导。区管委整合各部门利益导向政策,制订下发了“关爱女孩行动”专题文件,加大了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倡导婚育新风,有效转变广大群众婚育观念。

(二)加强专项行动。一是部署专项行动。以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名义根据省市整治“两非”工作方案制定了全区专项行动方案。二是组织专项检查。区卫生计生局联合工商、公安、卫监等相关部门对区人民医院、计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了B超室台帐登记、医生双签名、整治“两非”警示标志等情况;查看了医院药房终止妊娠药品进销、使用登记台帐情况;对个体诊所有无违规使用B超、有无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进行突击检查。三是开展专项督查。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整治“两非”采取召开会议、走访巡查等方式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加强规范管理。一是规范制订制度。区人民医院建立健全了医疗保健机构B超购置和使用管理、孕情监控、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住院分娩实名登记等具体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区人民医院、计生站都悬挂张帖了整治“两非”警示标志和工作流程图,实际工作中也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来操作。三是落实医生双签名。区人民医院对妊娠14周以上超声检查和产前染色体诊断检查医生都严格实行了双签名,并对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进行证明查验、台帐登记。四是加强药品管理。区人民医院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的销售、管理和使用严格落实专人、专帐、专柜“三专”管理规定,药房严格实行日结月清制度,终止妊娠和促排卵药品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五是强化工作责任。区人民医院和区计生服务站的超声诊断仪设备均到卫计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区人民医院和区计生服务站均与区卫计局签订了责任书,区人民医院和区计生服务站与超声诊断仪设备操作人员一一签订了设备管理使用责任状。六是坚持实名登记。区人民医院对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都落实了实名登记,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实时通”系统,对无法录入系统的及时通报卫计部门。

(四)加强宣传倡导。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西湖电视台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关宣传标语每周都有滚动宣传标语,西湖政府网站定期对“两非”整治工作进行动态宣传。二是公布举报电话。区卫计局将单位电话设为整治“两非”举报电话,并在西湖政务网进行公布。

2016年以来,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在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基层基础不断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党政部门协力同心,工作水平逐年提升,各项指标均较好地实现了年初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节育措施难到位。由于生育政策的调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难,孕前管理到位难,2016全区“四术”落实较同比下降明显;二是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难。群众对出生缺陷干预认识不够,配合意愿不高,今年,婚前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叶酸发放等工作开展虽已达到考核要求,但工作难度非常大。三是管理手段有所弱化。随着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人口计生事业的转型发展,计划生育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冲击最明显的就是社会抚养费征收,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管用,社会抚养费征收已难以为继。

2017年,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计生工作转型发展为契机,以加快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基层基础为前提,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提质进位”目标的实现。

一、强化责任目标考核。要严格实行责任目标管理,通过年度考核检查,促进乡(镇)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可衡量、可操作、可落实科学简便的考核体系,并作为衡量政绩、兑现奖惩、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磋商、综合评估等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好执法协调、政策配套、人财物保障等问题。区直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对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考虑、统筹部署,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综合治理中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我区“全面两孩”政策已全面启动实施,我们要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开展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宣传倡导,紧紧围绕当前工作重点,加强基础性宣传工作,指导群众依法生育,进一步转变生育观念。二是加强生育服务。针对生育政策调整导致的高龄产妇增多等情况,加强优生优育技术服务。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引导和动员符合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对出生缺陷的预防与干预,防止高危妊娠,减少出生缺陷。三是加强依法管理。做好生育服务工作,引导群众避开生育高峰理性生育,减缓生育集聚。严格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特别是对党员干部政策外生育行为要从重从严及时处理,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保证我区生育政策执行的严肃性、稳定性、连续性。

三、认真落实常规工作。一是落实好奖励扶助政策。继续落实好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这一惠民政策的落地和衔接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落实好优生健康服务。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质量,实现目标人群覆盖率80%、质控体系达标率100%。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和定期重点督导,不断提高孕前优生服务工作质量。三是落实好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探索特困家庭养老帮扶等工作模式,妥善解决好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大病帮扶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加强在经济、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帮扶救助。

四、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稳步推进资源整合,加快实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个案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库的建设与应用,以育龄妇女信息为基础,以出生信息为重点,加强人口信息的自主采集、业务办理采集和共享采集,提高人口信息质量,着力解决人口信息瞒报、错报、漏报等问题。二是提升队伍建设水平。要紧紧抓住当前机构改革和资源整合的有利时机,稳定和加强基层网络和队伍,保持各项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同时,要求乡(镇)要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计生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三是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巩固基层计生工作网络,充实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健全完善乡村计生例会制度、孕情全程监测和随访制度、实行计生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创新计生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村为主”工作机制,推进基层计生群众自治。

 

西湖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