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03-21 16:51 来源:西湖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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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结合西湖实际,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8日印发《西湖管理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安定稳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但近年来,耕地保护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和新要求,尤其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监督总体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全面建立健全严保严管、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区、乡镇、村、组四级耕地保护“田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和田间地块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确保完成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管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制度,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细化明确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五大类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具体内容及认定标准。  

(二)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有序规范引导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活动;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工作,同时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本辖区内基本农田管护,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三)确保耕地质量数量双提升。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强化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后期管护等各项监管工作,严禁将坡度25度以上的土地、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等不适宜土地开发复垦为耕地,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安全利用和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作,努力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  

(四)严格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检查。分时段细化补充耕地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指标的考核时间、增加考核频次,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年度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各项耕地保护任务。  

(五)全方位加强耕地保护监督。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等科技手段,加强耕地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坚决“零容忍”,一律拆除并复耕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专题研究推进;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  

(二)落实资金保障。要求各地落实资金保障,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发挥资金整体效益,参与耕地保护相关项目建设工作,探索市场化建设的新机制,全力保障耕地保护资金需求。  

(三)强化问责问效。强化问责问效,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监督共同责任机

(四)多方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和耕地保护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坚守底线、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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