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西湖管理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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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直各单位: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常德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常政发〔202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市场经济主体优劣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已将市场主体增量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这项工作也是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全区市场主体正处在增量提质的关键阶段,坚定不移地做多、做活、做强市场主体,既是区党委、管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也是实现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乡镇要把市场主体增量工作作为抓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促进市场主体数量上的大发展、质量上的大提升。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全区市场主体净增300户以上,其中个体户净增150户,企业净增150户。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市场准入。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大力推进企业开办“四减四零”,实现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推进全流程办结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减50%,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两西税务局西湖税务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降低准营门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准入即准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和帮办代办服务,实现审批时间压缩30%以上。(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抓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全城通办”改革。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比例达到90%以上。推动政务服务下沉,着力构建“15分钟公共服务圈”。(区行政审批局、区委办(优化办)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创业就业。认真落实创业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等政策。优化镇区规划布局,拓展镇区就业空间。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推荐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每家最多按照2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区人社局牵头,区科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信贷支撑。开展对中小企业融资对接服务活动,促进政银企深度对接。深化“金融超区”平台推广应用,加大“科技贷”“信易贷”“信补贷”等政策性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平台企业降低收费标准。帮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积极与金融企业对接帮助解决个体户无抵押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15万元,免收担保费。力争每年新增贷款1亿元。(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减免房屋租赁费用。对承租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带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结合实际确定减免期限或金额,对带头减免租金的载体给予政策和项目支持。(区财政局牵头,区科工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推进财政资金直达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便民。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兑现奖补资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新出台的减税降费组合政策。(区财政局、两西税务局西湖税务所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充分运用好土地流转用地政策,抓好土地流转用地报批、供应、补充工作,确保土地流转用地规模。科学调度水、电、气、运,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严格落实国、省大宗商品的保供稳价政策。(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科工局、区人社局、区供销社、国网西湖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根据西湖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本地农副产品资源,围饶粮食、蔬菜、水果、水产等特色产业,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凡获得农产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奖励4万元;获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奖励1万元。以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为契机招大引强,积极争取一批新型产业项目落户西湖,鼓励研发创新。对自主研发国家发明专利的企业,每件专利奖励1万元;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奖励1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局、区发改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拓展品牌市场。鼓励“德人牧香”“西湖洞庭芦笋”“西湖蜜梨”等参加省内外知名展会活动,各相关单位积极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帮助企业申报“湖南名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鼓励企业技扩改投入,一次性投入2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设备投资额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区科工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组宣统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开展消费促进行动,建立贯通全年、多元融合、模式创新的常态化消费促进机制。对电子商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政府实施消费促进政策,通过派发消费券、举办各类节庆展销活动,支持餐饮、购物、旅游和体育等领域消费。(区科工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引导扶持“个转企”。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登记为企业。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以依法沿用原字号,行业特点、经营场所(住所)不变的,原登记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继续使用。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对实施“个转企”的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区科工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两西税务局西湖税务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全力推动“小升规”。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名录库,筛选一批成长性好、创新力强、市场前景大的小微企业入库,并引导进入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年度新增规模以上(首次入规)工业企业、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由区财政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补助资金;对年度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区财政在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每家2万元补助资金。(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创新推进“普申高”。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领军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创建省级研发平台。支持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承担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成果转化项目奖补等激励政策。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区财政补助5万元。(区科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着力培强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帮助德人牧业扩建第二牧场,新建芦笋智慧产业园,支持仁瑞无纺、隆源包装扩能增项,稳步发展新材料、新能源、食品和优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现代设施观光休闲农业等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数字赋能,进一步做强企业、培育“小巨人”。(区科工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两西税务局西湖税务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严格实施各类收费清单化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积极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禁下达罚没收入指标。加大对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区委办(优化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推动各部门制定各领域“不(免)予处罚清单” “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大力推广柔性监管、“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全面实施跨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建立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重塑企业信用。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做到信用核查符合条件的“承诺即办”。(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牵头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研究部署,组建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快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优惠政策、产业规划和投资信息,引导投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推进落实。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工作举措,加强任务指导,稳步有序推进,确保在节点前完成市场主体增量任务数。

(四)总结经验。对工作开展中的亮点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予以宣传报道,引导和促进我区市场主体更快更好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有序进行,取得实效,成立西湖管理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吉海波任组长,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肖渤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办(优化办)、区委组宣统部、区科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两西税务局西湖税务所社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莫佳文任办公室主任。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认真抓好任务落实。要把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做到具体到人,责任到肩,切实抓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

(三)建立考核制度。各成员单位选派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该项工作的信息传达和情况报送,加大督办力度,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市场主体培育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交账,并将市场主体培育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附件:常德市西湖管理区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

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

新增企业户数

新增个体户数

备注

1

市场监管局

40

50

 

2

西湖镇

50

70

 

3

西洲乡

30

30

 

4

科工局

5

 

 

5

农业农村局

5

 

 

6

发改局

5

 

 

7

住建局

5

 

 

8

财政局

5

 

 

9

人社局

5

 

 

 

合计

150

150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