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产业项目利益联结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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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DR-2022-01003

 

 

    

各乡镇,区直各部门

《西湖管理区产业项目利益联结实施办法》已经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西湖管理区产业项目利益联结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产管理,确保项目资产安全完整,使用高效,充分发挥项目资产效益,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帮助辖区内农民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壮大村集体收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范围。全区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投入到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性质产生效益的产业类项目、光伏电站以及资产收益项目形成的权益性资产等(不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综合服务及网络等方面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主体必须具备一定规模、有明显带动效应、讲诚信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  项目审批。移民产业项目按照《西湖管理区移民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他产业项目按照投资单位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第四条  产权主体。本办法形成的资产由投资主体的资金性质决定产权归属(其中移民产业资金形成的资产归全区21个村所有),全区21个村已通过所有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授权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代为管理;项目完成后,资产按项目结算金额进行登记,形成的资产由建设单位将使用权、经营权按相关程序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

第五条  日常管理。由资产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受托代管方)与资产经营主体通过协议明确相关事项,资产的日常管护由经营主体自行负责并确保资产安全。

第六条  收益方式。以租金、固定分红、资产入股等形式获得收益,具体由资产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受托代管方)与资产经营主体通过协议予以明确。年收益不低于投资总额的6%,收益金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按合同要求收取后统一缴入区财政专户。

第七条  收益分配。每年度12月,由区财政局根据收取收益金的情况出台分配到乡镇的方案,乡镇再根据各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村(社区)移民人口等因素,制定收益分配到村(社区)集体的具体方案,报请区委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将收益分配到全区所有村(社区)。村(社区)集体收入的使用,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收益金使用管理细则,原则上收益金用于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开发公益性岗位、发展公共事业、公共福利支出、村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第八条  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专人对所有代管资产进行台账管理,及时足额收缴各类租赁金等收入,每年11月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区财政、审计部门每年必须对乡镇收取各类租赁金及各村集体收入支出情况开展一次专项审计;乡镇不能及时按要求收取收益金造成资产流失及村集体收入使用不规范的,区纪委将按相关程序严肃追责。

第九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区移民开发局负责解释。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