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垃圾一体化处置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受西湖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西湖管理区垃圾一体化处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西湖管理区委员会设立垃圾一体化处置专项,用于完善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改善镇区面貌、城镇管理水平,提高城镇品位。项目实施单位为西湖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 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对城区道路开展清扫保洁,对城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按照环保要求将镇区、西洲乡等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入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后,托运至汉寿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了城区及周边乡镇垃圾统一收集、压缩、中转、填埋等无害化处置。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2022年安排项目资金103万元,2022年累计到位10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累计使用10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大力整治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提升城镇品位,维护国家卫生镇荣誉称号,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增强幸福感。
2.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垃圾清运量7600.09吨,车辆维护数9台。
(2)质量指标。车辆运行正常率100%,城区垃圾清运覆盖率100%,城区清洁率100%。
(3)时效指标。垃圾清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支出合规率100%,成本节约率≥0。
(5)效益指标
①优化城镇容貌,提升城镇品位;
②美化城区环境,增强居民幸福感;
③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接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资金核查覆盖率100%;经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确定问卷调查内容,通过电话调查方式调查了76名社会公众,核查了城区环境、居民幸福感等情况;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套取补助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行为作为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91.67分,评价等级为“优”,得(扣)分明细如下:
(一)项目决策总分15分,实得14分,扣1分,扣分明细:
1. 绩效目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扣1分。
(二)项目过程总分25分,实得21分,扣4分,扣分明细:
1. 混用专项资金,扣1分;
2. 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扣2分;业务管理制度对垃圾清运工作缺乏必要的条款约束,扣1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总分30分,实得27.64分,扣2.33分,扣分明细:
1. 经现场巡查,城区垃圾2处清理不及时,扣2分;
2. 调查问卷第四题综合得分94.54分,扣0.3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总分30分,实得29分,扣1分,扣分明细:
1. 社会公众满意度88.29%,扣1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项目根据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报了项目绩效目标,但绩效指标未全面、清晰的予以体现,与单位全年任务数不匹配。
3.资金投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项目年初计划确定当年度资金总额并申报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科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 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10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至2022年12月底,项目资金支付10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账务核算准确,支付审批手续完善,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但存在混用专项资金情况。
2. 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方面,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车辆管理,但垃圾清运工作缺乏必要的条款约束。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管理制度》对环卫车辆进行管理,对车辆使用、维修及加油进行了制度约束,车辆管理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
1. 数量指标。垃圾清运量7600.09吨,车辆维护数16台。目标完成。
2. 质量指标。车辆运行正常率100%,城区垃圾清运覆盖率100%;经现场抽查,城区部分区域存在清扫不到位情况,城区清洁率未达100%。部分目标未完成。
3. 时效指标。经抽查,未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情况,垃圾清运及时率100%。目标完成。
4. 成本指标。项目支出未超预算,成本支出规范合理率100%。目标完成。
(四)项目效益
1. 优化城镇容貌,提升城镇品位
城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日清运垃圾 20吨以上,垃圾密闭清运率达到 100%,减少了城区垃圾积压,有效优化了城区容貌;通过垃圾清运,巩固了国家卫生城镇的荣誉称号,间接性的推动了西湖管理区高质量发展,为西湖管理区人民创造了高品质生活环境做出了努力,西湖管理区城镇实现高效能治理,提升了城镇品位。效益实现。
2. 美化城区环境,增强居民幸福感
通过垃圾清运,减少垃圾的数量和体积,减少垃圾的危害性和污染性,提高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从而改善城镇环境和人居条件,美化了城区环境,提高了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居民幸福感。效益实现。
3. 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社会公众满意度88.29%,未达90%的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西湖管理区通过垃圾中转站进行垃圾收集,通过区内垃圾运输车辆将生活垃圾运送至汉寿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公害处理,在减少区内垃圾堆积的同时,也减少了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绩效目标申报不完整
单位2022年申报的绩效目标缺少垃圾清运量等重要指标,绩效目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不相对应。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由财务人员填写,对业务不熟悉。
2. 制度建设不健全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制定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用途、支付流程等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业务管理制度对垃圾清运工作缺乏必要的条款约束。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单位未指定专人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
3. 混用专项资金
单位在2022年下达的专项指标中列支伙食费4.56万元,该项支出与垃圾一体化项目无关。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单位专款专用意识不强。
4. 产出效益不达标
单位2022年申报的部分绩效目标尚未达到预期,如城区清洁率、社会公众满意度未达年初指标值。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环卫工人清扫不及时。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绩效管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申报绩效目标时,财务人员应联合业务人员将年度计划任务纳入绩效目标申报中,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整的反映单位全年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及时建立必要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分配标准、分配依据、使用流程、范围等予以明确规定,为项目资金充分发挥绩效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三)杜绝混用专项资金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混用专项资金情况。
(四)提高产出效益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切实履行本职义务。一方面加大环保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减少随意乱扔垃圾行为;另一方面要求环卫工人提高责任意识,及时清扫路面垃圾,保持路面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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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分所
2023年12月5日